公司给哺乳期和孕期的员工放长假合理吗?
匿名用户 2010-09-15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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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由于效益不好给哺乳期和孕期的员工放长假合理吗?放假工资第一个月付本人工资的80%,第二个月开始只支付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1000块)的80%即800元。答:法律没有禁止,可以这样做。工资发放符合深圳市规定。 2.孕期员工是按8小时工作制上班的,但是哺乳期的每天有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现在的800元甚至还没有每天一个小时加起来的工资多。这样放假很不合理。答:不合理,但是合法。 3.公司放假虏瓦生没有经过员工的同意,属于单方强制执行的;这样合法吗?答:事出有因,可以这样做。 4.公司一边给员工放假,一边又招新员工,这样做可以吗?答:不合法。如果这样做,涉嫌变相降薪。 5.公司给员工放假期间把员工使用的电脑备份并转移,我们怀疑公司是想通过放假逼员工自动离职,从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而作的放假,而不是真的停工肿堡待料。请问我们该怎么样去搜集公司是否停工待料的证据呢?答:不好弄。 6.公司在我们个人账户上扣除则抹了社会保险,但是我们08年12月和09年1月的保险都没有到账,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们该怎么样才能让公司准时且足额缴纳我们的保险?答:可以投诉到社保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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