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下给位,一个孕妇在生育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一直未续签回来上班3个月后申请离职公司应该承担乃些责任

在改员工回公司上班的3个月里,经常请假。并且本人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前30天申请离职,在其提出离职后一个星期就走了,对工作带来了许多不便,如今该员工上诉到劳动仲裁,怎么规避这些风险,向给位咨询一下谢谢!
匿名用户    2013-03-20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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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这个要看她具体要主张哪方面的权利,仲裁部门一般会先调解。如果别人主张的权利是合理合法的话,你最好接受调解。

盘灵波_LoTr    2013-03-20 17:01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为什么不和她签订合同呢?按照劳动法你至少的支付她预产期规定期限的正常上班工资,我估计就是回去问你要钱去了

匿名用户    2013-03-20 15:14

你为什么不续签合同呢,孕妇产妇请假也不会有过错的,怪不得人家要上诉。你都没有续签合同,怎么让人家按照提前30天提出离职,觉得你在找借口。估计劳动保障肯定要你赔偿到人家孩子一岁的工资了

匿名用户    2013-03-20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