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身体不适,公司让我停薪留职,我不同意,打病假他说公司有权利不批,请问公司这样合法么

我现在怀孕3个月多18天,公司让我停薪留职(公司是工贸公司),因为我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医院开出证明让我在家休息,之前是社区卫生所开的,公司说不算数,要市级医院开具的才算,所以我去江北区妇保院开好以后拿到公司,他又说公司有权利不批,还说可以不给我交社保和病假工资,我在公司的职位本来是人事,可怀孕后他却让我调去给报关员当助理,让我往外跑。 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公司这样做合法么?
匿名用户    2011-06-10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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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这样做很明显是不对的,你可以先到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咨询价格是20元----40元不等,把你的情况具体向律师说明一下,先个人跟公司交涉一把,如果不行你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现在的麻烦。

匿名用户    2011-06-10 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