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请病假公司是否有权利指定医院开具诊断书

我现在怀孕8个月了,在北京工作,一个礼拜前回浙江娘家,因身体不适就在当地的妇幼保健医院,三甲医院做产检,娘家是市级城市,医院为三甲医院。医生让我在家休息,开具了诊断条,并有医院公章。现在回北京,公司不承认病假条,说需按照公司员工手册里写的“指定医院做检查开具假条才能按照病假休息”,但是员工手册里头并未写明指定医院名称,现在公司老板说必须是我在北京生产的医院开的诊断书才能请病假。请问公司的做法规定是否合法?我娘家的三甲医院开具的诊断书是否有效?
匿名用户    2015-01-06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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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应该有效,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平民亦百姓    2015-01-06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