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生育险规定男人陪产假是几天?还是具体由单位来规定?
匿名用户 2011-11-10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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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晚育条件的,男方才有护理假为15日;不符合晚育条件的没有。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 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逼相的为晚婚,已婚叹绣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录训舞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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