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被辞退之后,劳动仲裁之后,不想回去上班,怎么赔偿?

这种情况的话,单位只赔偿正常的赔偿金,还是一直到我哺乳期结束每月的基本工资都应该赔偿给我?
匿名用户    2013-03-04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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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违法解除解除怀孕期间的员工劳动合同,员工有两种维权方案,第一种,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法院会撤消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和减急经济补偿金(该补偿金应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08以前工作的年限不计肿坐岩算,从08年开始计算)。第二种,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则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至于员工选择那一种方式,取决于员工未履行完的劳动合同期的长短及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长短,若员工未履行完的合同期较长,但工作年限较短剩栋,第一种方式能较好维护权益。若工作年限较长,因违法解除按工作年限的双倍赔偿,第二种方式能较好维护权益。

逮曼安   2013-03-04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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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申请仲裁的内容。如果单位是违法辞退的,而你在该单位工作年限比较短的,建议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因为仲裁、诉讼的周期比较长,一旦你胜诉,单位要全额支付你违法辞退期间的工资的,这对你比较合算。 如果生效裁判已经确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单位也同意你继续回去上班的情况下,你不想回去上班,则要么...请病假,要么只能自己辞职了。但这不免除单位仍应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 可参考:孕妇被辞退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仲裁申请书http://wenku.baidu.com/view/29651574a26925c52cc5bfe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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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3-04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