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要求辞职,申请劳动仲裁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匿名用户 2013-07-09 15:56
推荐回答
女职工从孕期开始,欺套到产期,直至哺乳期结束之前,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将其解聘。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强行解聘你,你可以拨打社会保障电话12356733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学校改正;既成事实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挤倘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惠愚亲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你直接到劳动局告。从你有BB到生下BB之内公司都不许开你
按时的,在女员工从孕期,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病假扣一半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