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单位未续签合同,让写: 我要求停薪留职,自交保险费从报销额中扣 扣押一个月工资,三期未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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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9-06-23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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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处在怀孕期的在职女职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得终止合同,要么续延(不是续签)原合同至哺乳期结束,要么直接续签劳动合同,否则违法。在哺乳期结束后,用人肿残单位有权选择不续签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剩源震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碗药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王亦玉_oL1R   2009-06-23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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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可以,翻翻合同法,公司在女性怀孕期间,不可能解除合同. 什么叫自交保险费?该自己承担的就自己承担,单位承担的那部分必须要单位承担. 并且,单位绝对不可以扣押工资. 国家对孕妇是有极大的保障措施的,如果单位不履行,告他去. 一定要保障自己的权益! 试问:如果单位不和你续签合同,你还有生育津贴吗?...岂不是生孩子期间,你没一分钱收入? 千万不能自己辞职!!!这样单位是无过错的,是你自己的意愿,你会变得很被动. 这种单位,这种领导,先协调,如果妥协不了,一定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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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09-06-23 13:10

这是违法行为,不过你也没别的办法,要不去和领导沟通,要不你就辞职,要是打官司你肯定能赢,不过你也就不能再工作了,好好想想该怎么办吧.你们老板是个无赖

匿名用户    2009-06-23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