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公司给于降职降薪是合理的吗

我是2012年06月份入职的,在药房任店长一职,2014年01月份怀孕,因为老公不在一起,且公司规定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跟公司说,我2月12日到公司说我四月底离职,因为没有人照顾,公司也同意了,派另外一名店长与我与3月8日交接。3月底我老公因工作调动调回来,我跟公司说我有人照顾,可以继续上班。公司同意了。现在发3月份的工资,公司直接说3月8日之前我是按店长工资发 3月8日以后按普通店员发放工资。期间没有任何人与我沟通 我想问一下这个是合理的吗???急 谢谢
匿名用户    2014-04-10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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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你已经于3月8日办理了工作交接,店长职位已经发生变更。

达振平    2014-04-10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