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 公司办理的停薪留,这期间保险由谁担负,如果我担负了 还能追回来吗

09年9月 怀孕 2010年7月生子,在这期间 由于保胎我一直没上班 ,公司给我定性的“停薪留职”,在这期间 本人不懂劳动法,也没有咨询相关机构 ,就自己出钱交了这期间的保险,总计:6696元,但在今年 偶然的机会 我才知道 这期间的保险,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承担它应承担的那部分,但当我向公司所要这笔款项时,其表态:以仲裁结果执行,所以请问这笔钱在当前可否通过仲裁要回,是否超出时效? 另外本人05年进入公司,直至08年公司才开始上保险,请问 这之前的那笔保险钱能否要回来,是否有时效性?
匿名用户    2012-04-02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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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当然能要回来,要不回来可以去法院告他

匿名用户    2012-04-05 14:23

这是团险丶需要和公司内部协商。不过大部分责任在于公司!

匿名用户    2012-04-03 23:02

这个你还是在当地的仲裁委员会问下!

匿名用户    2012-04-03 15:29

都可以通过仲裁维权,劳动关系结束后一年为限,超过一年不支持。 纵横法律网-上海凯曼律师事务所-周雪峰律师

匿名用户    2012-04-03 11:42

时效性 其实这个时效性,劳动法里的解释是,劳动者自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起劳动仲裁。 其次这要看你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的 你可以试着在 你户籍所在的劳动局和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 提出劳动仲裁(建议前一种)。容易做出公正的判决 所以你可以抓紧时间去试试 最好的解决方式是协商 如果实在不行,也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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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04-02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