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公司要和我接触合同,我应如何所要赔偿??
匿名用户 2012-12-30 18:57
推荐回答
1、你的劳动合同本应到明年的1月1日到期,今天已经是12月30日了,若是不再续签,不属于辞退。 2、但由于你已经怀孕,公司不能终止与你的劳动合同,而应按规定将劳动合同顺延至哺乳期结束。且以你09年12月入职,一年以前合同的情况,已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公司不得擅自终止。 3、“连续请假15天以上,年终奖就没有了”的规定,如果出团战台于你请假之安导劳前,那么你请假的天数超过了规定,没有年终奖是正常的。但如果出台于你请假之后,则法不溯及既往,是不能以此为由扣发你的年终奖的。 4、不加薪并不违法,且明年你面临生育、哺乳状态,不加薪是可以理解的。 5、先别忙着打听你被炒掉会得到些什么?就算是违法解除劳近扬动合同成立,你所能够得到的仅仅是8个月工资的赔偿金,而你失掉了工作,又怀着孕,找工作容易吗?!随着生育保险的中断,所有与生育有关的福利待遇你都无法享受,既包括生育时的医疗费用,也包括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哪到哪呀?!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1.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由,如规章制度修订,工资发放时间等等,必须告知工会或劳动者本人。 2.单位的新制度自发布之日其事实(一般情况都是这样)但是发布执行的时间是在你请病假之后,所以只有在制度发布再连续请假达15天以上的,才没有年终奖。 3.年终奖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全年...
1、怀孕期间,公司不得辞退。如果公司以此理由辞退,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奖金、加薪等公司内部制度的制定,公司有一定权利,但要合法合理,同工同酬,否则,你可要求与其人一样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