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公司要和我接触合同,我应如何所要赔偿??

我是09年12月1日入职的,和公司一直都是一年一签的合同,今年的合同到1月1日到期,但是我现在怀孕3个多月了,因为请了两个月的病假,现在老板有意要辞退我,在我怀孕后出来了一条新的政策,说请假连续15天以上,年终奖就没有了,而且明确了明年就我不加薪,别的同事都加薪,请大家帮帮忙,现在公司有意要炒掉我,我应该向公司索要哪些赔偿?具体是哪方面的?谢谢大家了。
匿名用户    2012-12-30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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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的劳动合同本应到明年的1月1日到期,今天已经是12月30日了,若是不再续签,不属于辞退。 2、但由于你已经怀孕,公司不能终止与你的劳动合同,而应按规定将劳动合同顺延至哺乳期结束。且以你09年12月入职,一年以前合同的情况,已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公司不得擅自终止。 3、“连续请假15天以上,年终奖就没有了”的规定,如果出团战台于你请假之安导劳前,那么你请假的天数超过了规定,没有年终奖是正常的。但如果出台于你请假之后,则法不溯及既往,是不能以此为由扣发你的年终奖的。 4、不加薪并不违法,且明年你面临生育、哺乳状态,不加薪是可以理解的。 5、先别忙着打听你被炒掉会得到些什么?就算是违法解除劳近扬动合同成立,你所能够得到的仅仅是8个月工资的赔偿金,而你失掉了工作,又怀着孕,找工作容易吗?!随着生育保险的中断,所有与生育有关的福利待遇你都无法享受,既包括生育时的医疗费用,也包括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哪到哪呀?!

斯幻枫_tYtH   2012-12-30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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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由,如规章制度修订,工资发放时间等等,必须告知工会或劳动者本人。 2.单位的新制度自发布之日其事实(一般情况都是这样)但是发布执行的时间是在你请病假之后,所以只有在制度发布再连续请假达15天以上的,才没有年终奖。 3.年终奖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全年...的绩效考核,结合自身相关制度,于年底时发放的。可以结合你的请假天数,按比例予以扣发,但是全额扣发是不合理的。干了12个月,就请了半个月的假,剩余的11个半月的奖金都没有,这是不合理的,这个百分比明显是损害劳动者利益的霸王条款。 4.如果明年都加薪,就你不加薪也是不合理的,同工同酬。 5.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妇女保护条例,如该单位辞退你,或随意调动你的工作,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可百度下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6.合同12月31日到期,单位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是否续签,那么合同视为双方已认可继续履行,再则用人单位连续3次和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你此次合同到期了,你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单位拒绝,你就仲裁,对你很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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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用户407867988    2012-12-30 19:49

1、怀孕期间,公司不得辞退。如果公司以此理由辞退,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奖金、加薪等公司内部制度的制定,公司有一定权利,但要合法合理,同工同酬,否则,你可要求与其人一样获得。

匿名用户    2012-12-30 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