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2个月公司突然提出要辞退我并威胁说报警,我该怎么办?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我想知道法律中是怎么规定的,另外面对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做以维护我自身的权利。本人是宁波的
匿名用户    2013-09-24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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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后2个月公司突然提出要辞退我并威胁说报警,我该怎么办?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叶赫那拉闻多解答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抓清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件敲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三、笔者认为; 1、法律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无容置异; 2、但立法明显缺乏医学、人性依据,7个月至临产前的孕妇行走都困难,无论从医学角度或人性角度,还要求女职工孕妇,按时参加劳动,不但不是对女职工孕妇的保护,而客观上起到了对其身体或人患命抓命健康权的侵害,法律起草人应为男性没有怀孕过的人; 3、建议修改为;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对于不满怀孕7个月以下的女职工,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认为不适应劳动的,应当休息。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应当休息。休息期间女职工工资按工资80%支付,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依指定医疗机构确认,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4、这样修改后,即保护的女职工,不因怀孕被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同时,也真正保护了女职工孕妇的身体和生命健康权利,有个怀孕9个月女职工,行走都相当困难,你还让她参加劳动,劳动法这样规定,不是在杀人吗。 5、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法律这样规定,怀孕女职工天天检查,怎么处理?所以,应当修改;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依指定医疗机构确认,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就是应不应当检查,由指定医院确认。 6、因怀孕休息期间的工资,为月工资的80%,较为合理,市场经济制度下,劳动者得实,不劳动得实属于社会制度的优待,如果100%开资,那么,另外20%应由政府支付,而不能全由用人单位负担。综上所述,本案中,依照现行法律,用人单位无权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叶赫那拉闻多   2013-09-24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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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员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单方面辞退该员工的。你的公司这么做是违法的,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利益。

匿名用户    2013-09-24 18:03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我国劳动法的硬性规定。 遇到这种情况要勇敢维权,确实不想做的别忘了向老板要赔偿金。

匿名用户    2013-09-24 18:00

你怀孕了公司在你怀孕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后秀越_Eh81    2013-09-24 17:51

你好! 我国劳动法有明令规定,不容许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

匿名用户    2013-09-24 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