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助:我户口是南京集体户口,我老婆的在盐城,目前都在南京,准备回盐城,结婚证,准生证该怎么办理

急求助,请专业人士及有经验的朋友帮帮忙:我和我老婆都是农村的,我的户口在读大学时迁到了学校,毕业后仍放在学校,我老婆的户口就一直放在老家盐城。我们老家的户口本上都已注明是迁出。现在我和我老婆都在南京工作,但打算最近回盐城发展。请问我们的结婚证应该在哪里办理,需要哪些手续,怎么办理这些手续?我们结婚后,准生证应该在哪里办理?是否好办?应该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手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应该在哪里办理?应该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手续?之后宝宝出生,户口应该挂在哪里??
匿名用户    2014-08-06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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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结婚证与准生证有一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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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洛灵_wu4s    2014-08-06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