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孕期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匿名用户 2016-06-29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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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经济笼悠阶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企业破产,该单位将不复存在,所有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终止,孕期女职工也不能列外。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绣沃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荒匪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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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处于孕期,企业破产,用人单位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按照经济补偿的两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