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问题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依法给员工缴纳社保,且女职工在孕期(在单位上班1个半月,试用期三个月)时,用人单位以不适合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请问用人单位的做法正确么?劳动者该怎么样处理?谢谢指点
匿名用户    2014-07-04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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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需在劳动合同或者招聘广告中有明确录用条件,且负举证责任,否则属于违法解除。 2、如为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也可要求赔偿金,为1个月工资; 3、试用期内也应当缴纳社保; 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磨承载_l279    2014-07-04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