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兼股东在劳动合同到期内怀孕,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仲裁区法院一审中院终审中全胜诉,至今无法执
匿名用户 2008-11-17 14:39
满意回答
既然二审都胜诉了,那么叹编你可以到临淄区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或到临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强制执行,因为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法庭判决胜诉的案件,录清在胜诉裁决不能按期执行的,胜诉者有权申请相关逼训抓执法部门予以强制执行,交了执行费以后就是法院或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了,这样的事你找上级单位一般是解决不了的,除非你找中石化集团总公司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这帮禽兽太没人性了,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去告他 太过分了 动用媒体的力量 给电视台打电话 让他们下来人 采访 我看他怎么办 希望你和宝宝都能健康!
BS奸商,贪官,这纯属他们的问题,继续告,告到上面去,我们支持你!!!!
如果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能很难执行。可以要求赔偿。
太没人性了,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单位拒不执行恢复劳动关系的,那就申请赔偿,该给你的钱一分也不能少! 还有可以到电视台争取得到媒体的帮助,为了面子公司也会尽快解决这个事的。 希望你和宝宝都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