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问题

 各位好,我的合同是9月1号到期,我今年2月7号生的宝宝。 结果我们单位今天才和我签协议,注意只是协议,大概意思说,我原来的劳动合同是09年9月8号到12年9月1号,因为育有一子,所以还在哺乳期内,现根据 劳动法 相关规定,双方确认劳动合同顺延至2013年2月28日终止。 我想问的是的,如果合同到明天2月终止,公司不和我续签,是否需要提供3个月的工资补偿?因为我干了3年了。
宝曼蔓_ntRe    2012-03-05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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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需要补偿,而且按道理说 劳动院吊剑合同 到期虏恨应该是续签一年或两年,怎么有顺延的且挤呢?你需要向当地劳动局咨询

悉芮美_xQtU   2012-03-05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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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只要是公司不续签都可以获得 经济 补偿的,但若是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是你自己提出辞呈就没有了。

彭心远_yhUq    2012-03-05 13:34

我干了5年 8个月了 ,现在也在哺乳期,我提离职了,一分钱不赔.因为是我提出来的,而亲的公司这样做是对了,如果到期不继,公司是不赔的.因为到期了,但具体的还是要看公司,一般情况是不赔的.

狄安易_y97l    2012-03-05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