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人爱上一个未婚女人,并说自己是单身,一直隐瞒事实到未婚女人怀孕,未婚女人直接把孩子打掉

两个人认识,男人一直说自己是单身,每天陪着女人,在交往两个月后同居,结果女人怀孕知道男人不仅没有离婚,还有一个女儿一起生活。未婚女人独自去打掉孩子,男人没有照顾女人,也没有给过钱打掉孩子。。。现在女人已经做掉孩子一个月,能有什么办法让男人承担责任吗?
匿名用户    2010-11-04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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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中国,几乎每天都在上演着类似贱.货自作孽,自己尝苦果的悲剧! 未婚自愿的性行为,之后如果女方怀孕,只有一种情况男方需要负责:既已经未婚产子,并且医学可以证明此小孩为男方亲生,前提是小孩必须是活生生的生命,这样,关于小孩的一切尤其是抚养费用,法律的原则是按照双方的经济条件按比例支付小孩抚养费.男方只需要为自己的小涉劣孩负责.至于其他方面,男方不需要在法律上承担任何责任.说句不好听的,就算这“未婚妇女”因此难产死了,就算堕胎导致再也不能生育,在法律上都跟这个男人无任何关系. 另外,在婚前自愿性交,在道义上,其行为若是自愿,那么后果绝对应该自负. 女性一直是弱者,尤其在性方面一直很被动,女性更要懂得自我保护自我关爱.就算知根知底,就算跟邻居恋爱满宝,也完全没义务更没必要未婚就自愿跟其性交.我只能说,天做孽,有可为,自作孽,不可活.节哀吧。 愚蠢加淫贱的行为,只会成为大家的笑柄,以这个未婚妇女的境遇,如果在古代,但凡有点自尊的女性都要羞愧到饮恨自我了断.这妇女现在居然还恬不知耻的想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补偿?!天没黑呢,别做梦了醒醒吧. 阿门.愿上帝宽恕这些无知愚蠢低贱的生灵吧. 行为自愿,后果自负,无论这个未婚妇女妄图通过任何手段要求男方负责,在法律上都是不支持的!首先,未婚先孕,并不是男方逼迫导致,而是这个未婚妇女自愿的行为.第二,在法律上,这个男人并没有犯重婚罪,因为这个男人并没有第二次结婚.楼上的某些傻瓜蠢货都是法盲.它们自己都不懂法律,还在那卜键抗自我欺骗自以为是,真是悲哀.

匿名用户   2010-11-04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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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徐涛法律网吧!如果法律给不了你说法,那只能在下次感情上,多张个心眼

迟映菡_yHtK    2010-11-04 23:07

如果你愿意走法律程序你会赢,如果你不忍心就忘了这段感情吧!

匿名用户    2010-11-04 23:06

上法庭

匿名用户    2010-11-04 23:03

孩子都打掉了 你想让他承担哪方面的责任呢?让他赔钱还是?这样的男人道德败坏,不用个他一般见识,多行不义必自毙。重要的是你自己要过好自己的未来的生活,不要老是沉浸在过去的痛快懊悔中,得不偿失哦

匿名用户    2010-11-04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