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用工合同,孕期被裁员,如何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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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后的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支付2倍的工资给你;如果自用工之日满1年仍未签订合同的可以视作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 二,单位因为经济原因进行裁员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但需要想员工支截俗凡付经济补偿金,并且6个月内重新招人是优先招聘被裁人员。 第 三,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对员工进行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必须先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经培训后证丰垃明仍不能胜任工作,才可以执行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是违法的。 第 四,因为你现在是孕妇,劳动法是绝对保护孕妇的,也就是说单位不可以以任何理由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或给你调岗,否则就是违法的。你就可以想公司索要经济赔偿金,计算方法是年资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然后在乘以2倍。 以上是你可以通过仲裁得到的。 现在个人建议你如果单位和你解除劳动合同,你完全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合同,至少到你产假结束,公司都是不能动你的,你就可以拿到工资,要求公司给你买保险等属于的福利。产假结束后你如果你愿意继续工作就工作,不愿意就辞职,这样比你拿赔偿划算啊,因为你的年资少啊;但是如果到时候单位还是不想要你了,他开除你,如果是和你协商的,你就拿补偿金,如果是强行兵厘的,你还可以那赔偿金呢。退一步,就算说你到时合同到期了,单位不和你续约了还是要给你补偿金的。 上边说的,最重要的前提的你要证明你和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存在的,这个只要有你的工资条或是银行转账记录就可以了,淡然有别的跟好了。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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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孕期是不能被辞退的。 2,如果被辞退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经济补偿金,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反应此事,要求补偿金,一般在劳动局的干涉下,问题就解决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且你的情况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单位违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赔偿金。
没有合同会获得更多的补偿,一年内没有签订合同的都应该支付两倍工资。 另外,因为裁员,你还可以获得额外的一个月的工资。 你应当到银行把你一年来的工资记录都打印出来,有工资单的就把工资单找出来。如果有加班的,找一些你加了班的证据。这些齐备之后和公司谈,如果谈不拢就到劳动仲裁委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