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了一对双胞胎公司就给了我四 个月产假,在产假期间不发工资,产假到期后由于家离单位的距离比较远,孩子无

人照看想请假,公司不请给还逼着我辞职,合法吗
母婴用户458380106    2012-05-28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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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应该这样,不好的

匿名用户    2012-05-30 16:27

1,四个月产假合法;你的情况,法律强制性规定是3个月+15天。 若符合晚婚,则4个月起算; 2,应当发给工资; 3,产假结束,宝宝一周岁前每天有一小时哺乳假,可以综合调休; 参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4,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公司均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所以,逼你辞职,你可以拒不从,他也不敢辞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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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05-28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