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签的劳动合同现在超生,但没有准生证,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现在6-21要我6-30签劳动解除合同我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2-06-21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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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超生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理由,用人单位属于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你赔偿金,2008.1.1前的该单位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呈絮脑工资,不满一年算一年,2008.1.1后的常慕该单位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坐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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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职人员如果违法生育了,都可以被开除公职,我觉得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什么不合理。
如果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员工超生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时,公司是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但公司的规章制度应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并宣贯至每一位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