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试用期内公司以我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吗?

我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其中六个月的试用期,我已怀孕五个多月,还在试用期内公司以我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吗?
匿名用户    2010-03-09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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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劣禁定不得解除怀孕期间员工的合同。你可以去当地妇女儿童权益吊们吉中心倘串说明情况。

匿名用户   2010-03-09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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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是,在试用期间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而且单位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些条件对单位来说是很容易做到。所以法律才对试用期的长短做了很明确的规定。 但是,如果明文以怀孕为理由,解除又是非法的。还需要明白的是,就算你有证据证明单位是非法...的,单位也只是多给一个月的工资而已。 建议你还是和老板好好说说,如果去仲裁或诉讼,你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是远远大于你所能得到的工资的,最重要的是,作为一个孕妇,这样劳神劳力对你和小孩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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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03-09 14:10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 1、用人单位不得以女工怀孕等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等期内以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经济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 3、女职工有第39条...规定情形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你没有上述情况,单位应当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当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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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03-09 14:08

新的劳动法规定,只要达成事实劳动关系,无所谓试用不试用,怀孕不是开除你的理由,你可以要求赔偿!坚决支持你去告你老板

匿名用户    2010-03-09 13:58

《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6号规定“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莱灵安_I8S3    2010-03-09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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