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孕妇恢复劳动关系的问题

公司因重大经营困难进行裁员,我在列,当时怀疑自己怀孕了,拿不出证明,公司坚持当即解除劳动合同,跟公司再三沟通过如果确定怀孕可以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进行赔偿,于是才同意并签字,公司按照N+1的方式对我进行了赔偿,目前已终止劳动合同,刚刚过了10天,我检查出自己确实怀孕了,跟公司沟通这个问题时公司的态度却不像签字前那么坚定了,也不说解决方法,只是一再的拖着,我想问: 1、如果我选择回公司,停发工资期间的工资应当如何计算?是否可全额补发或按照病假发放,计算方法是? 2、如果公司不同意恢复劳动关系转而选择协商赔偿,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呢?(最重要的是是否和我现在得到N+1的赔偿有冲突) 我不懂,但是公司的确有引导我先签字、如果怀孕可恢复劳动关系的情况,现在公司既不拒绝也不解决,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希望法律人士或有相同经历的人帮忙给出答案,不胜感激!
匿名用户    2012-10-30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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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仅仅过去10天就查出怀孕并确诊,那么公司应当与你恢复劳动关系,区分两种情形分析: 1、公司同瓣慕队意回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应当根据病假的工资发放这10天的工资,但是公司悟锈给你的N+1的赔偿金应当予以返还给的。 2、如果公司不同意乔险恢复,那么相当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公司应当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说,公司还须再向你支付N+1的赔偿。÷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悟之桃_SeVg   2012-10-30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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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不要想解除劳动合同的事,那样你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严重的侵害,你只需要求与单位恢复劳动关系,解除合同期间的工资应当照发。如果公司拖延不办,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哀昂雄_EgGT    2012-10-30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