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一家孕婴店工作两年零两个月,前两天和同事吵了起来,结果公司要开除我,请问公司应该如何赔偿我
匿名用户 2012-09-07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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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情况看,应该可以补偿两个半月的工资,加辞退你(未提前一个月)的一个月工资。工三个半月的工资饥虏,失业金是在社保停交后,去社保局申请的,参照以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次稼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挡殊局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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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好像要至少赔偿你3个月工资,你最好上网详细查查 非专业人的回答
2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