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德州上班,家也在德州,但是是济南的公司,现在我怀孕5个月了,公司让我去济南上班,我根本就没法去啊

当时是签到2013年到期,所以我就给公司请假,公司以一、根据公司 [2008]第18号《请假制度》文件之 第八条 、一年事假超过24天者,视为不具备工作条件,予以辞退,月出勤不足15天者,予以辞退。第二条 病假:请病假1天按照日基本工资标准的70%发放工资,在1个自然月份内,只允许1天的带薪病假。请病假时必须向综合管理部出示医院的病例证明,否则视为事假。事假没工资。的规定通知我。还有根据你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之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2.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1.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这些都是公司自己制定的,当时签的劳动合同都在公司,没给我,内容我都忘记了,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呢,这样的话我只能再请半个月的假,然后就被辞退了吗?麻烦高人指点一下
匿名用户    2012-03-08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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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孕期女职工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妊娠合并症、妊娠并发症等可能影响其健康和胎儿正常发育的,本人可以提出休假申请。用人单位核实后,应当予以批准。

匿名用户    2012-03-09 17:28

可以去法律部门咨询,根据劳动法,妇女在怀孕期,有优先权

匿名用户    2012-03-08 21:04

找律师咨询一下

匿名用户    2012-03-08 20:50

如果怀疑劳动合同有问题或者不规范,可以去劳动仲裁!

匿名用户    2012-03-08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