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职工怀孕期间请假的工资、奖金和社保问题?

我怀孕目前108天,是双胞胎并伴有先兆流产,末次月经3月31日 可是自从5月10日-6月17日就伴有流血、孕吐(已经开始吐血)等孕期症状,并到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住院治疗,直至7月14日才出院,在与本部门领导及人事主管沟通过,按照公司规定算是病假处理,我附上由医院医生开具的假条到单位,领导也签字认可。我现年32岁,医院定性高危孕妇,可是单位从六月份开始就一直没有给我发工资,并且也没有奖金及半年奖(每月10号发工资,28号发奖金,7月中旬发上半年奖金)还要求我交钱,我们是国有企业,怎么也这样?请求法律支援!谢谢!请有相关专业人士进行指点!谢谢!
匿名用户    2010-07-15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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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没办法。 虽然您是双胎,也是高危孕妇。但也必须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政策。 您现在怀孕三个月多点,也只有按照病假来处理,病假只发基本工资的。

法新觉_Ydby    2010-07-15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