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满一年怀孕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公司这规定符合相关法律吗?

我老婆今年进入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工作,一个月试用期满了后于2013年4月8日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我想生一个孩子,但我老婆说公司规定工作满一年后怀孕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待遇(合同好像没这款,但这是潜在规定,有先例),公司这样做是为了打击故意进公司就怀孕想休产假的员工。没产假,我们就有经济压力。我老婆怕这个就说等满一年再生。我郁闷了,我老婆30岁了,我也33岁了,真想早点生,老爸老妈也一直催。那公司的福利待遇非常好,跟政府国企一样,老婆舍不得,所以不敢生,怕惹麻烦。大家能给我意见吗?
匿名用户    2013-05-15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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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从法律角度讲,公司的规定完全是不符合法律的,工作期间怀孕当然应当给予产假。但是往往很多公司倚仗现在劳动力过剩,训蛋劳动者不敢挑战公司权威,怕公司给穿小鞋甚至开除员工。因此,从现实角度讲,为了既不招惹公司又不耽误生育,建议你和妻子找单位相关领导”联络一下感情“,该送点东西送点东西,咱们的国情就是这样,潜规则是人定的,所以只要找对了人很容易绕过规则。虽然这样好像很不应怪且该,但是劳动眨毯蒸者作为弱势群体,在现实面前也只好这样选择了。

匿名用户   2013-05-15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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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没这个法律 公司的规定不合法,但是这是公司的潜规则,虽然不违法,但是这样做了,公司可能会给你小鞋穿~

匿名用户    2013-05-15 09:01

两者不可兼得

匿名用户    2013-05-15 08:27

这个规定应该说没有法律方面的问题。因为公司管理的制度只要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都是允许的。

匿名用户    2013-05-15 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