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对长期请病假的孕期员工调换岗位

公司一名员工怀孕2个多月了,从9月一直请病假到现在(还不知道何时能工作),说是妊娠反应大一直呕不能来上班。公司是否可以通知其原岗位不再保留,将其调换另一个岗位,工资按照具体岗位做调整(可能会调低)。但有人说调换岗位必须双方协商一致。 怎么操作比较妥当呢,请教下各位前辈。
匿名用户    2013-10-24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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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给怀孕职工调岗可能存在风险,乡沃即使调岗也不能降薪的,怠菜劳因为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规定不得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待遇;婚战 2、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考虑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调整员工的病假工资。

申智渊_KsBm   2013-11-04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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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用的废话不想说太多,简单点回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注意:是怀孕7个月以上!... 2.如果是普工,我相信签订的合同上面应该是:应聘岗位为“普工”。普工没有岗位介定,调动岗位是可以的,这个根据岗位或生产等的安排就可以了。(你说的岗位调动必须双方协调是针对普通岗位与特种岗位的调动。或者说他应聘的时候已经确定了做什么,并且在合同上有明确的定位) 3.如果你们公司够人性化,怀孕2个月就开始批长假,那给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就好了 4.这个事很多公司是不可能允许存在的,多数是让结工资走人,虽然不人道,但公司毕竟是公司,不是福利院,虽然人人都在说劳动法,有多少人遵守了? 采纳与否你自己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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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10-25 11:48

匿名用户    2013-10-24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