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上如何保护孕妇的权益?
匿名用户 2010-05-08 10:36
满意回答
怀孕期间是不能够解聘的。《劳动合同法》42条第4款: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缠间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瓦训察期间的; (二坊化导)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另外,《劳动法》第7章: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希望对你有帮助。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女职工在孕期,单位调换轻工作岗位,合法。
在劳动法上对孕妇的工作环境有要求以及假期
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要求责令其改正,恢复原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