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怀孕期间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可否解除合同
匿名用户 2016-02-2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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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六种情况下,即使女职工怀孕,单位还是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一种情况是“严重失职”。如果怀孕职工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行为或者营私舞弊,而且由于上述两种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害,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种情况与第一种情况类似,属“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如怀孕职工经常有迟到、早退或其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当然,这里要注意,单位的规匪司章制度必须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全体职工公示。 第三种情况是“兼职影响本职工作”,职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纪劳不改正的,即便怀孕,同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种情况是在试用期间内。如果女职工是在试用期怀孕,单位可以随时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第五、六种情况相对少见,但同样属于法律规定,即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这两种情况下,即便职工怀孕,用人单位同样狗柴次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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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虽然劳动法第29条(三)项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做出用人单位与其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这是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性规定。但是,这部分员工只要同时存在违反劳动法第25条规定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不放心的话,可向http://tieba.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