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怀孕单位要求职工休班,工作快满一年单位未签劳动合同

2013年4月17日上班,2014年3月1日职工确认怀孕,单位知道后3月10日要求职工休班,问单位领导要求我休息到什么时候可以上班,单位让职工回家等通知,4月9日职工在没有接到上班通知的情况下主动找单位要求上班,单位不同意,还是让职工回家等通知。自上班到现在单位从未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解释是规定职工工作满一年才能签订劳动合同。请问上述情况单位要承担哪些责任,职工能得到哪些赔偿?证据补充:有单位领导要求职工休班的谈话录音。
匿名用户    2014-04-11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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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如果单位没有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就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匿名用户    2014-04-14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