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手术指针而施宫外孕手术,术中私自打掉宫内早孕

我女儿因肚子疼到当地医院检查,医生告知(打B超)是宫外孕,在手术过程中未告知患者及家属的情况下私自打掉宫内早孕,八小时后,在患者及家属多次要求查看病历的前题下,医院医生现编写病历,同时模仿患者签字,编写出的病历出现多处逻辑错误。证据补充:当地卫生局已封存所有相关资料及编写的病历,患者家属复制得封存的相关的资料及病历
匿名用户    2014-03-17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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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匿名用户    2014-03-17 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