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京集体户口,老婆是四川户口,现在都在苏州工作,请问该如何办理准生证?

匿名用户    2008-06-29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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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一孩准生证已取消。如是夫妻双方(初婚)均未生育过的,即可生育一个孩子,不需要办理准生证。《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外来人员要认哑求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的,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建议你及时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咨询,取得现居住地计生方面的服务。苏州计生委咨询电话:婚敲68266016。蔑苦寸

匿名用户   2008-06-29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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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你需要到计生办去了解。

匿名用户    2008-06-29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