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入条件
长沙市公安局户口身份证受理中心审核办理城区购房、投资兴业、招聘录用、人才引进、获荣誉称号入户。城区“非转农”落户由各分局审核受理后报长沙市公安局审批。
各分县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审核受理、办理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或祖(外祖)父母、回原籍、收养、工作调动、干部录用、...家属随军、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大中专院校毕业、肄业、转学、录取新生入户。“农迁农”、四县市“非转农”由各分县市公安局审批。
办理时间
购房、投资兴业、夫妻投靠、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等,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回国人员入国(境)定居、港澳台同胞回内地定居落户,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夫妻投靠“农迁农”由各分县市公安局受理审批,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结。人才引进落户,由市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统一报长沙市公安局审批,15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
具体说明
大专以上学历均可落户
落户条件: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中级(含)以上职称、高级(含)以上技工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可将本人户口迁入长沙市。
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大专(含)以上学历、中级(含)以上职称证明、高级(含)以上技工职业资格证书、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由市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统一办理。
购房落户
1、落户条件:凡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可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户口迁入我市。
2、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核发的房屋产权证(按揭房凭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和银行按揭协议)、购房票据、长沙市公安局印制的《迁入户口情况调查表》、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直系亲属要求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以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户口迁入是有条件的,如果你不满足条件,什么资料都是白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