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回答
1、员工在孕期,单位不得以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否在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即每满一年二个月的本人工资。
2、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是不能对孕期妇女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到期,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这样有利于生育相关社保报销。如果用人单位非要解除,就是违法解除,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工作了三年,就应当是合计6个月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必须顺延至哺乳期结束
也就是说公司只有在你哺乳期结束后才可以解聘你
现在终止必须补偿接下来这段时间的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时,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不是续签)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然后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如果你同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属于单位和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按照你正好满3年的工龄支付你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满3年不满3.5年就是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你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属于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至你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正好满3年的工龄支付你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6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是超过3年不满3.5年就是7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单位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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