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了,劳动合同到期公司要跟我解出劳动合同,我该

匿名用户    2016-02-26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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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去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来维权。

百里秀逸_1eMp   2016-02-26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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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应延续到哺乳期结束再续签或终止,否则劳动者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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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6-02-26 10:21

劳动合同到期跟你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正常行使权力,续约需要双方达成协议,任何一方不统一续约,就无法完成续约,这就跟当时招聘时候是一样的,只有双方都觉得合适才会签约,如果合同没到期,对方因为你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那对方就需要赔偿你,否则的话,属于正常,记得采纳

匿名用户    2016-02-26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