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8个月离婚,协议中不要求前夫给予孩子抚养费,并终身断绝其父子关系,严禁探视,法律是否生效?

我们结婚4年后,我怀有一子,目前未产,在此期间,我们生活中发生冲突,每次都与他饮酒有关,有两次他都动了手,我无法想象在我没有怀孕时,他会怎样对我,所以提出离婚。但我不打算让他承担抚养义务,也不想以后他与孩子有任何关系,如果在协议中断绝其父子关系,不得探视,不知法律是否生效?
匿名用户    2008-05-25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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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啊,都可菠坐以协商得,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调解,调解失败将判决: 1、小于10岁得孩子归女方。 2、女方怀孕呵孩子小于1岁,男方不得提香指禁出离婚,女方可以。 3、夫妻共同财产平方,婚前财产不分。 4、抚养费按收入工资得20-30%支付。 有抚养得责任,也有探望得权利,以后,揭院还有义务给你养老呢。

匿名用户   2008-05-28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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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一,访约定没有法律效力. 二,只要是亲生父母亲,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均有探望权. 三,放弃抚养费是一方主动放弃权利,但不能以此为由不让对方探望.

匿名用户    2008-05-25 22:30

不生效

刀柔谨_xycp    2008-05-25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