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引产假期国家法律规定

我老婆怀孕8个多月了因为孩子有问题做了引产手术,现在针对她的假期问题没有明确表示,公司执行1988年相关法律,4个月以上引产假期42天,在网上我发现好多相关咨询并解答为3个月,谁能明确告诉下国家法律或相关规定对于引产假期是怎么规定的?同时可以在法律文本多少条多少款有明确表示相关规定谢谢了!
匿名用户    2010-05-06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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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可能会令你失望: 首先,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蒸近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其次,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坐队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呈敢锈,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最后,看似这两个规定有点冲突,其实不然。劳动法规定的产假是一般的情况(例如顺产),在难产、多胞胎生育时假期会有适当延长,小产一般有适当缩短。 综上,单位的假期安排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畅紫蕙_wYtr   2010-05-07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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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周以前的是三个月,你老婆怀孕8个月应该是有三个月的假期。

匿名用户    2010-05-18 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