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百度贴吧看到你的提问,人流不全导致第二次清宫手术后带来的影响谁来承担

人流不全导致第二次清宫手术后带来的影响谁来承担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10-9-15 03:11 患者于08年11.16日去某医院进行无痛可视人流手术。手术前院方没有交代应该交代的术前准备问题,而是急切的拉患者进入手术室进行手术。术后一个月中,尽管患者很好的调养身体,但仍出血情况一直不断,在一个月零十天时,出血过多,于是前往医院诊治,医生私带患者去查B超,确认还有一块直径约2.5厘米的圆形残留物,于是进行了第二次手术。二次术后身体明显感觉与前次不同,腹部出现了疼痛,坠胀等情况,但确实出血量少了。但由于又一次手术,为患者带来了很多不便,又要调养一个月,耽误了工作,增加了各种经济负担。也影响了正常生活。在二次手术后的第二天,做了第三次B超,报告指出,还有残留物在子宫内。院方对此解释为可以再做第三次清宫,并且免费开药。但是,谁愿意一个小手术做三次呢?对自己造成双倍的精神以及身体的伤害?也要承担双倍经济负担?于是患者向医院提出了因二次手术所带来的影响给予相应的赔偿。院方以术前签了手术协议来推卸责任。说出现流产不全,出血等现象不属于医疗事故,而是正常现象,因此拒绝赔偿。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患者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赔偿的标准又是如何划分的?谢谢! 请问后来你这个事情是怎么解决的呢,我一个朋友跟你情况是一样的,人流后一周后发现还在出血,检查后医生说里面积有淤血快4.6*,mm说要清宫,人流手术12天进行清宫,清宫后出血两天,然后就出现白粉红黄色像白带样的东西,以为清宫后就好了,四天后又做了检查 结果阴超显示说还有0.7的淤血,这边医生说还得进行第二次清宫,现在病人都快崩溃了,想找做手术那医生;想法跟你差不多,请问后来你是怎么解决这事的呢?望见者都可以帮忙给个答案,谢谢了。
匿名用户    2010-10-22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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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医院肯定是有责任的。既然是可视无痛人流就应该彻底清宫,要不怎么算可视?清宫不全,绒毛残留可以出现出血淋漓不止,应尽早回医院复诊。普通人流允许有失败率的,当然也不能给患者带来身心伤害。所谓可视人流大部分是在B超引导下实施人工流产,收费高,相应的出现人流不全的机会也就低很多。 应该先定性再赔偿,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小组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但是程序麻烦,花费可能要比赔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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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11-04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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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10-24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