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公司未经本人同意,找理由降薪降职,怎么办?求高人

本人目前怀孕近3个月,在一家私企房地产代理公司任职销售经理,公司在知道我怀孕的情况下,现以未完成销售业绩团队管理不当为由,将我职位和工资降级,并是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给我一张降薪降职通知,事先未与我沟通过也未经过我同意!同时公司较为不正规,并未签署过劳动合同。就以上情况而言,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能够得到怎样的赔偿!
匿名用户    2011-12-14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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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这么做是违法的,虽然因为你是孕妇是可以调岗的,因为确实有些工作是孕妇不能胜任的,但铜昌是调岗可以(前提是要调到确实是比原来工作轻松地工作,否则没有必要,劳动局会视为是为了逼迫你离开而做的,工作岗位的变动是要通过本人允许的),确不能降薪,薪水是只训过能升不能降得,当然除了自愿的或者公司为了不裁员不倒闭等状况不得已降薪,如果没有以上情况就不可以降。 2、没签过劳动合同你工作多长时间了?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就好办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趋叹间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订劳动合同补补偿双倍的工资。所以你要尽快到劳动仲裁机构去起诉,尽快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补签劳动合同。 祝你成功!O(∩_∩)O

匿名用户   2011-12-14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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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律保护

匿名用户    2011-12-14 23:02

未签署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你怀孕近3个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第27条第1款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妇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你要留心并保存好工作时的证据,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收集好工资单、调岗通知书等作为有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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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12-14 15:23

可以去劳动局举报,

匿名用户    2011-12-14 14:59

申请法律保护

匿名用户    2011-12-14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