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孕期开病假单一定要指定医院吗?

我怀孕三个多月,因为有先兆性流产的症状,所以分三次请了一个多月病家,9月初我递交的病假单(区级以上医院开的)公司不接受,并要求我去公司指定的医院检查核实我的身体状况,确认我需要休息。 上周在公司2名人员的赔同下,我去了徐汇区妇幼医院检查,医生给我开了一个星期的病假。第二天,公司人事通知我过了病假期就来上班,我问要是我身体还是不舒服呢,给予的答案是必须再去指定医院开病假单。并且不报销费用,因为我的家是在金山区,以后生产的医院也选在金山,(方便家人照顾)。现在除了必要的在生产医院的检查外,还要每星期去距离那么远的徐家汇医院看病根本不方便,本来先兆性流产就是要卧床休息。 我想咨询一下,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每次都递交指定医院的病假单吗?我怎么来维护我的权益啊,碰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0-11-24 11:36    

满意回答

公司的要求不合理,这种情况应玻菠向公司讲明阶挎理由,同时保存好医院开的病假单和请假记录,以备与公毫实裁司发生劳动争议时用。

藏弘业_xwbM   2010-11-24 11:36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