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上了5年的班了,08年签了5年的合同,在合同期内怀孕了,4个月假期内应该享受些什么待遇?

单位让我辞职是否合理?谢谢,急!
匿名用户    2010-08-19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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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化卫慕期间从事国家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富狼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如果单位以你怀孕为由辞退你,是佳实不合法的,你可以主张单位支付赔偿金。

匿名用户   2010-08-19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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