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职工怀孕期间请假的工资和社保问题?

我怀孕目前108天,是双胞胎并伴有先兆流产,末次月经3月31日 可是自从5月10日-6月17日就伴有流血、孕吐(已经开始吐血)等孕期症状,并到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住院治疗,直至7月14日才出院,在与本部门领导及人事主管沟通过,按照公司规定算是病假处理,我附上由医院医生开具的假条到单位,领导也签字认可。我现年32岁,医院定性高危孕妇,可是单位从六月份开始就一直没有给我发工资,并且也没有奖金及半年奖(每月10号发工资,28号发奖金,7月中旬发上半年奖金)还要求我交钱,我们是国有企业,怎么也这样?请求法律支援!谢谢!请有相关专业人士进行指点!谢谢!
匿名用户    2010-07-15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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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病假是有工资的,奖金没有。 四、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近耀,按本挤唤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慕愚医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匿名用户   2010-07-15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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