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纺织厂工作,查出怀孕要辞职厂里要扣工资 本应该一个月四千的工资,厂里只愿支付1600,孕妇

本人在纺织厂工作,查出怀孕要辞职。厂里要扣工资。本应该一个月四千的工资,厂里只愿支付1600,孕妇辞职不是应该结清全部工资吗?厂里老板说是根据劳动法规定一月工资3200,只支付一半,有这样的吗?
匿名用户    2016-03-01 08:10    

推荐回答

可怜的孩子 劳动法规定孕产期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员工的 见议你自己不要主动提出辞职,这样掏告连补偿都没有啦且斯 对于工资只付一半的事要看你出勤天数 象你这样情况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去院悼逝申请劳动仲裁

匿名用户   2016-03-01 08:38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企业必须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不得无故克扣。如果企业不支付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匿名用户    2016-03-03 16:45

《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全部展开 收起
续寻桃_Rqkh    2016-03-01 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