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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问题法律都规定的很清楚。 请参见《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婚禁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则截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虏苦过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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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正在执行行政拘留的,可以提出申请,暂缓执行!
直接作出处罚,但不实际执行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