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在结婚期间合法办理了再生育告知书,也就是常说的二胎准生证在怀孕5个月办理了离婚

我和前夫在结婚期间合法办理了再生育告知书,也就是常说的二胎准生证。 在怀孕5个月办理了离婚。。。。 我想问,现在我肚子里的孩子是否还是符合政策的二胎? 那如果我在孩子出世之前,再婚,宝宝还算符合二胎政策吗?(前提是再婚的一方是不符合二胎政策的话) 我看了一下《上海市再生育子女办理规定》文件所写: 已取得再生育子女告知书的夫妻,因情况发生变化而不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其再生育的许可自情况发生变化之日起无效,但情况发生变化时已经怀孕的除外。 依我自己的理解,因为我离婚,这一情况变化,或者离婚后再婚后这一情况变化, 这两者的变化都是发生在我已经怀孕之后,所以我肚子的宝宝是符合政策的二胎。 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盼回复!
匿名用户    2011-09-22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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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你的情况符合二胎的政荒捆减策,但如果再婚后,再想生育,可揭乔能就不法行可以了。

呼玉珂_fGqX   2011-09-23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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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10-01 13:50

依然符合二胎政策条件。 纵横法律网 何杰律师

匿名用户    2011-09-22 22:05

只要已领准生证且已怀孕,即使离婚,就准生证仍是有效的。但如果没孕,这准 生证就作废。

红春岚_TM1O    2011-09-22 19:32

肚子的宝宝是符合政策的二胎,祝你宝宝健康出生。

匿名用户    2011-09-22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