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收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我是一名孕妇现怀孕4个月,于5月18日收到家人通知,我母亲肺癌晚期,向公司请假一周回家探望,但回家后母亲病情严重,需要化疗治疗,时间周期较长,在这期间我接收到公司人力资源微信,问我是否可在端午节6月3日到岗,如不能到岗公司将招聘新人。当时我无法确定母亲病情的具体治疗时间,我回复公司说需要请示主治医生意见,如我母亲身体允许我就带她回我工作地深圳治疗。但没有接到公司的回复。第二天突然接到微信,通知我被公司解雇了。我致电人力资源经理要求将解除合同通知书电邮给我,他说当天给我,但没有接收到,下午又给我电话,说你这种情况公司可以考虑给你申请关爱基金,或者你在6月9号到岗可以继续上班,我答复好,我说我和我母亲去深圳治疗,但公司又没有了回复,今早6月6日我收到了发我的邮件,通知我在5月26日就被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对于公司这种方式方法解除孕妇劳动合同是否违法?我该如何要求公司赔偿?证据补充:我请假日期为5月19日到5月24日 解除合同通知书上为5月26日解除 界定我为旷工 通知书日期为6月5日 6月5日还在跟我商定6月9日可否上班的事情,6月6日就发电邮告知我被解聘了
匿名用户    2014-06-06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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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怀孕的妇女再无严重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你的描述单位跟你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匿名用户    2014-06-06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