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孕妇遇到这样的情况能否受到法律保护?公司可以通过这种情况解除孕妇的劳动合同吗?

我在外企北京公司工作,现已怀孕,在家保胎(有正式的假条)。该公司因经营不好,将要被总公司降为上海的分公司或者是北京办事处。现在的负责人通知要求上班,并称如果不上班,等北京公司注销后,改为分公司,将与她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是公司被注销后变更为新的单位,所以不再保护孕妇的劳动合同,原公司的劳动合同作废,新的公司将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这样就可以不与孕妇签署劳动合同了。
匿名用户    2010-11-24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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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和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公司豆某实这种行为涌报属于变相的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贵破其行为是与劳动法相违背的。

藏弘业_xwbM   2010-11-24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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