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匿名用户 2007-04-23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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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解雇肯定不行,根据: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以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锈剩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合理的解决:先找出确凿的证据后,具悼脂垃此解除职务或经济惩罚 一定要解雇,可以和她人事面谈,用证据使她自己提出离职报告 前提是有充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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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能给你们干活完成装修任务不久的了,钱让谁挣不是挣啊!你们是不是要解雇解聘她啊!我感觉你们的理由她牵强了!
不可以. 只要她的丈夫能按要求完成任务且价格合理,就不应对此产生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