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试用期时间过了,由于我怀孕了,公司要以试用期不合格把我解雇!

我在2011年11月07日到公司上班,签定了劳动合同,也购买各类保险,合同上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800元/月,转正后3100元/月,从事采购工作。2月13发现怀孕,2月15日左右单位知道我怀孕的事情。2月21日公司告知不能胜任当前工作,届时已过试用期半个月,我想请问试用期已经过了那么多天公司才认为我不胜任工作(实际是因为我怀孕想辞退我)是否合法,是否可以认为已经自动转正,如果他们以不能胜任工作或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将我开除的话,我是否可以申请继续维持劳动关系,履行合同, 一直到生完孩子,每月工资是多少,会减少吗?我可以享受怎样的产假及待遇?我是12月26日结婚的,没有请婚假?我现在在上班,但是一旦出来文件解雇我的话,我该怎么办,我是继续上班,同时进行劳动仲裁,还是怎么办?请给予帮助!谢谢
匿名用户    2012-02-22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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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院蒸蛋《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是不能在员工孕期及哺乳期辞退且蒸你的,建议面询律师。 纵横敢苦法律网-河北双弘律师事务所-王彦霞律师

匿名用户   2012-02-22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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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无论是试用期还是不在试用期,都不能辞退孕妇。同时哺乳期也是受到保护的。

匿名用户    2012-02-24 14:43

公司开除孕妇是不合法的,如果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请对方拿出证据证明,再说超过试用期半个月才提出来,早干嘛去了,劳动合同上写了过了试用期是多少工资就多少工资。你可以咨询有关律师,必要时还可以告他!

匿名用户    2012-02-22 14:03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位是不能对你进行辞退的,具体可以找律师面谈 纵横法律网 陈艳律师

匿名用户    2012-02-22 12:27